个人所得税新政策2020
新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政策解读
个税未来五年不调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日前,由高顿财务培训和高顿税务峰会联合举办的“解读个税新编,重塑薪酬架构”税务专场活动在上海四季酒店举办。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透露,未来3—5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的可能性已经不大。
该负责人在讲演中指出,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施行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原来的个人所得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难以充分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等。2011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充分考虑了居民基本生活支出不纳税的原则,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仅较大幅度地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税负,而且也更具前瞻性。在未来3—5年内,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调整的空间已经不大。
而对于网上征集意见阶段,有网友提出的把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甚至是8000元的建议,该负责人认为,过高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不利于发挥调节公民收入分配的作用,不利于培养民众自觉纳税和利得财富意识,大幅度的调整也不利于财政收入和信托网建设的稳定。
此外,该负责人还透露,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下一步打算,将更多地集中在转变税制模式,完善税制要素、取消不合理的税务减免项目,调整征管方式,健全配套条件等方面。未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将逐渐转向以个人申报为主,单位代扣代缴为辅的征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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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2000
2000以上的部分按比例扣税:比如:你工资2500,你要交税的部分是2500-2000=500.500再乘以比例才是你的扣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月工资收入不到2000元的扣除费用标准,就不需要缴纳税收了。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